崔常山
律师

起诉离婚时如何证明分居? 其实分居在法律意义上是很“严苛”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分居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要求夫妻双方在两个不同的地址居住,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 2、分居要求必须是一方主动不想和另一方在一起生活而分居,理由不能是两地工作、跨国学习、外地就医等等客观原因; 3、分居要求持续满两年。这中间如果两人又和好了,又共同生活了,再重新分居了,时间是不能累计计算的。 所以,与其开庭时无意义的挣扎,不如掌握证据来的更好一些。 比如,分居后提供一方在外居住的租房合同;签订分居的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不作数;而且除了证明分居,重点在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怎么证明呢?聊天记录中,多次提到证明双方感情确实不合、分居等字眼或事实,如双方的通话记录,能够证明在某些特殊时间段确实不在一起;还有街访邻居提供的证言,能证实你们的确分居已久。这些分居的有力证据,可以极大保证对方矢口否认和你分居的事实,远比在法庭上大吵大闹,最后什么也争取不到靠谱多了。 崔常山律师:13176706850

2022-11-09 17: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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