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犯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行贿人实施行贿行为,特别是重特大行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这样一些条件:一是要有行贿的经济基础,即有一定的财力支出能力;二是必须期待相应的回报,即行贿的“产出”一定要大于他行贿的“投入”;三是大额款项的行贿资金,必须有明确的出处。离开了这样三个条件的行贿案件,即使受贿人、行贿者供证再一致,辩护人在辩护中,司法机关在定案时,也要打上一个问号。崔常山律师:1317670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