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常山
律师
违法生育是否要发放产假工资及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其实就是产假工资,参加了生育保险,发放的是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的,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生育保险的作用是为了促进计划生育,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是背离了生育保险的宗旨,不应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021-04-21 14: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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