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 1. 夫妻共同签名确认; 2. 未签名方事后追认; 3. 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4. 债权人举证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 民法典建立的该“共债共签”制度,意在以此手段来保护未举债一方的知情权、同意权和决定权。即,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债共签“为前提,如果是以夫妻一方名义所借,除非取得另一方的事后追认,否则债权人应举证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