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stamp":"2025-07-04T00:47:07.309+00:00","path":"/1.2.8/api/lawyer/layout2","status":500,"error":"Internal Server Error","message":"","requestId":"330d0e7f-24759813"}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的法定义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的法定义务
崔常山
律师
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拒绝缴纳并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不予支持【指导案例65号: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为维护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而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业主拒绝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并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2021-11-02 17:01:02
261,689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