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芭蕉一点愁

一点芭蕉一点愁
崔常山
律师
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男方因为优秀,被所在单位送到沈阳商学院进修一年半,尽管有电话沟通交流,但是因为想念孩子还有妻子,于是在某一天的傍晚回到潍坊,回到家。于是看到了自己不愿看到的一幕:妻子和一个陌生的男子躺在床上,一时间仿佛空气凝固,时间停止,多么尴尬啊! 那个男子穿上衣服走了,男方把放下的行李箱又拿起来去了快捷酒店,全程三个人都没有说话。男方又回到沈阳继续学习,后来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女方是公务员,我是男方的代理人。双方都同意离婚,只是为孩子的抚养权而争。因为孩子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由爷爷奶奶照顾读幼儿园,后来孩子判决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那时我是公民代理,还是记者,没有干律师。 有一天,在超市一个女人突然跟我打招呼:你还认识我吗? 我茫然地摇摇头。 我是某某某,跟李某离婚的那个人。 我一下子想起来了。可是,才几年时间,岁月的风霜已经留在脸上。问我,现在能否把孩子要回来? 我说,想要回来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后来得知,女方提出离婚以后,以为那个男人会和她结婚。 突然想起徐再思的那首《夜雨》: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三更归梦三更后。 落灯花,棋未收,叹新丰逆旅淹留。 枕上十年事 江南二老忧,都到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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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1 13: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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